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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yu中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

2024-02-28 00:42:06

  leyu中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,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规定,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》leyu,现予以发布。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原发布名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物、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((1992)农(检疫)字第12号)同时废止。

  (一)活动物(犬、猫除外【2】),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leyu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leyu,动物遗传物质。

  (七)动物源性饲料(含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动物源性肥料。

  (十二)菌种、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,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,细胞、器官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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